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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

时间:2023-06-17 09:51:15
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城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双城记读后感1

一本书就像一部电影,翻过那一页页泛黄的纸片,留下的是书中的记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件件扣人心弦的事件,一行行跳动的文字将整个画面编织成一部充满血与泪的历史。狄更斯就是用手中的那支笔向我们讲述了那个暴风雨来临前的社会。

文字是心境的外在反映,狄更斯的经历让他的文字不再干涸。他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家庭,曾经做过鞋徒,当过文书,最终走上了写作之途。他生活在那个充满黑暗的年代,只能用笔来写出满腔的热情与愤怒。他的小说特别是前期作品,一般都比较松散冗长,而《双城记》在结构上是最严密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前者表现了爱与行善,后者着重反映恨与复仇。通过爱恨交锋,善恶搏斗,最终如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诚实善良的马奈特医生因为医治一名被埃弗雷德兄弟虐待的女子而扯出一段黑幕遭到秘密监禁达十多年。热心敦厚的银行职员洛瑞为老客户救出女儿——露西,并试图营救马奈特医生,因种种巧合温柔多情的露西遇见了正直高尚的达内,二人坠入爱河。他们联合救出父亲,仁爱无私的律师卡顿爱上了露西,却因为爱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虽死犹生,卡顿犹生,仁爱犹生。最终爱的家族取得了胜利。

在那悲惨的社会中,人民为了自由而战,狄更斯不是一个手执长矛的勇士,但他是一个用文字来书写社会的爱国者。透过那蒙上黑雾的历史,用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来告诉世人,在这个即将迎来光明的世界中,正义和爱永远是人们前进的不竭动力。身处乱世的人们心灵中充满了孤独、恐惧与血腥,他们为了恨而变得扭曲,如同回到了人类的原始时代——那个野蛮残忍的年代,狄更斯用文字中带给了人们希望看到了文明,在另一个充满血泪的国度中看到了故国的未来,也不管努力追求的前方有多么坎坷,也不管在通往民主与自由的道路上会留下多少人的血泪,埋下多少人的白骨,文明的人们总会义无反顾迎接自由的曙光。

双城记读后感2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双城记读后感3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双城记读后感4

双城记的双城指的是巴黎和伦敦。故事的开端从一名被无辜关进巴黎巴士底狱被迫害了十几年的老人开始,他被接出监狱时已经精神失常,失去记忆,只知道做鞋子。在他入狱的这段时间,妻子去世,女儿成人。老人刑满释放后,女儿把他接回伦敦悉心照顾,在女儿的照料下他逐渐恢复正常。女儿这时也陷入了恋爱,准备结婚。老人在得知 ……此处隐藏2365个字……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完美,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之前,他放下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但是坚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一样的命运,在应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取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正是因为在他的心底,一向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定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双城记读后感8

小说结尾处有条译注,是死在断头台上的吉伦特党人罗兰的夫人(Madame Feanue Roland)的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也是我读完《双城记》最主要的感受。自由是人类共通的美好夙愿,但从这端走到那端,似乎太容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小说对于爱情和死亡都写得不给力。虽然译序部分介绍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双重的,是爱情与死亡。这两要素按理说是伟大小说都会去探索的主题。但是我觉得《双城记》给力的点不在这。它描写法国大革命时期社会是怎么样的,人心是怎样的,这方面它带给读者的感受要深刻得多。

暴力革命总是走极端的。法国的劳苦大众高喊着“自由、平等、博爱”去推翻压迫他们吃不饱饭的贵族老爷,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这口号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时候,就是把真诚的愿望变成了制约人的诅咒。本来“公民”这一称呼是用于革命者之间,后来竟变成了人与人之间似乎约定俗成的称呼,叫男人“公民”,叫女人“女公民”。这肯定就不对了。走向整齐划一必然让人警觉这是有问题的。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人除了被投入监狱的,就是变成了革命者,他们都穿着粗劣的难看的某种服装。他们以一种狂欢的姿态去面对砍头处死血流成河。表面的狂热让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变得冷冰冰令人不寒而栗。

在描写革命时期法庭一团乱糟糟完全依靠主观和情绪来审案子的场景的时候,作者反思要不是革命前的那些年月在上位的人动不动就处以极刑,后来也不会变成这样子。所以动乱不是说来就来的。当普通人见识的就是整个国家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乱来,那这些人动乱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希望他们拿出法和德呢?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个民族在狂热的时候,像高烧病人一样,丧失了时间概念。”幸好我们是那些特定时期以外的人,我们得有这个时间概念,得有个记忆和启示。

双城记读后感9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双城记读后感10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正因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齐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向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主角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取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好处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生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好处不能正因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杯具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这天,期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大家: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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